县公安局始终坚持市局党委“主动即自由、基础即长远、严管厚爱”的治警理念,聚焦政治建警、廉政风险、执法规范、主体责任四个监督重点,持续加强常态化督察工作力度,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,为黎川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,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。
一是聚焦“政治建警”,提升政治站位。警务督察(纪检监察)部门,始终把贯彻落实“两个确定”和“两个维护”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,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,进一步强化对基层所队的理论学习、政治轮训、组织生活等方面督导检查,扎实开展“政治体检”,发展党内政治文化,确保队伍绝对忠诚、绝对纯洁、绝对可靠。
二是聚焦“廉政风险”,抓实源头治理。警务督察(纪检监察)根据《黎川县公安局纪律作风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(试行)》,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,从岗位职责、警种业务等角度找准主要风险隐患监督点,从易引发违法违纪的源头出发推动监督关口前移,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排查,提升前置式预警提示精准度,持续深化廉政警示教育,不断提升综合治理防控水平。
三是聚焦“执法规范”,强化法治思维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公安廉政建设,对照《黎川县公安局重点情形案件必查制度和逐案记录报告保护制度(试行)》,严格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相关规章制度,强化执法监督制约、解决执法突出问题、规范落实柔性执法,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。
四是聚焦“主体责任”,优化监督机制。制定局属各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,拧紧压实基层所队“一把手”第一责任人责任、领导干部“一岗双责”,健全完善履职问责工作机制,研究制定《黎川县公安局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(试行)》,强化教导员兼职督察员职能,进一步整合一体化监督力量,着力构建“大监督”格局,形成监督执纪的整体合力,推进督察各项工作落地落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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