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以来,黎川县公安局持续固化市局党委“八个认识”,强化队伍日常监督管理,以督察工作责任清单为载体,不断优化“大督察”工作机制,实现前置预警、即时查纠、限时整改、问责处理的闭环式监督管理,有力提升队伍监督管理质效,有效激发全警干事创业热情。
一、紧盯关键环节,构建大督察格局
一是强化大督察组织保障。根据上级构建“大督察”格局指导意见,成立由副县长、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任督察委员会主任,局党委副书记、政委任常务副主任,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委员,督察(纪检)、政治处、法制(信访)、警务保障(审计)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,督察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作。同时,建立由局属各单位教导员或支部纪检委员兼任督察员,对本单位开展常态化督察工作。
二是建立常态化通报机制。实行每日巡查即时通报、专项督察通报、每月通报的模式,对落实内务管理、值班备勤、执法执勤、办案场所使用管理等常态督察,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到位。对重大警务部署、安保维稳、专项行动等业务工作,按照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实行专项督察通报,倒逼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高质量完成任务。
三是出台精细化考核制度。根据实际研究制定《黎川县公安局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(试行)》《黎川县公安局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(试行)》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,并通过支部党员大会、工作例会、专题学习等方式,组织全局全体民警、辅警学习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》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》和民警积分制精细化考核办法,确保每位全警熟知警规警纪、记分规则和奖惩措施。
二、紧盯重点领域,强化全流程监督
一是紧盯重点业务工作。将中心工作和各类专项行动纳入督察重点,按照月度、季度、全年任务目标,跟进各类考核绩效进度。把推进重点业务督察贯穿于组织部署、任务分解、阶段推进的各个环节,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措施不实、推进不力等问题,对没有完成阶段性任务的单位和民警,及时下发通报或督察通知书推进,确保各警种部门每月重点业务考核成绩走在前列。
二是紧盯执法关键环节。围绕执法执勤安全、执法办案规范、民警履职保障等关键,用好网上督察和执法办案、涉案财物管理等系统,积极开展网上执法监督巡查,推进执法督察向执法办案全流程延伸。今年以来,共督促整改接处警、执法办案可疑问题155个、可疑警情17个,查纠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12个,有效避免执法违规问题的发生,民警执法规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得到显著提升。
三是紧盯监督管理盲区。针对接处警、窗口服务等与群众面对面接触环节,采用网上巡查、警务评议、电话回访等形式,着重督察民警、辅警的警容风纪、规范用语、服务态度、办理结果等,防止出现有责的信访或举报投诉事项。同时,对“车枪酒赌毒密网”和民(辅)警八小时之外等监督管理盲区,加大监督检查频次,确保队伍纪律严明。
三、紧盯结果运用,构建闭环式管理
一是建立结果运用机制。充分运用局属各单位综合绩效考评和民警积分制精细化考核杠杆,将日常督察通报、纠错问责等督察结果,与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和民警年度考核、表彰奖励、职级晋升、调整使用等方面挂钩,对民警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,按照积分制考核办法予以加分,以此激发民警干事创业活力。
二是强化刚性问责制度。对工作落实不力、违反民警行为规范被督察通报或被上级公安机关通报问责的,对责任民警和相关负责人进行督察记分、提醒谈话,对违反党纪、警规等违纪行为的,移交纪检监察采取停职检查、党纪政纪处分等问责处理。
三是压实层级管理责任。对辅警、民警被上级通报问责的,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责任民警、所队分管领导或负责人,进行相应的记分或问责处理,有效压实民警、辅警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,使各单位负责人能够从细从实掌握民警、辅警的情况,提前启动预防干预措施,有效防止民警违纪违法问题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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